【专业介绍】法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广东东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广东东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全国服务热线: 400-062-3919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福建师范大学

首页 > 学历教育 > 福建师范大学

【专业介绍】法学

浏览次数:1191 日期:2020-03-05 18:34:40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招生对象

    高中起点专科: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

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

本科第二学历: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就业岗位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主修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英语、公文写作与处理。

 

五、专业特色

   本专业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著称。要求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在能力方面,学生应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六、专业教学团队

本专业拥有一支由我校总部及各教学点优秀骨干教师,重点高校知名学者,和行业企业一线专家组成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我校骨干教师年富力强,学历层次高,教学经验丰富。主要负责日常教学和教学支持服务。高校知名学者和行业企业专家在本专业建设方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资源建设。教学实践,实习实训和就业指导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七、教学模式

   本专业采用教师讲授和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教师讲授语音频讲授为主,辅以必要的面授。主要指课程的系统讲述。重点难点辅导专题讲座等。学生自主学习主要指基于在线学习支持。如网络学习平台,课程QQ群辅导教师在线答疑,电子邮件答疑等的远程自主学习。还包括线下学习圈(互动学习小组)的合作学习。

   

八、学习支持服务

   为学生提供符合个性化学习需求的多样化学习资源。包括纸质教材和在线多媒体学习资源,对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除面授答疑外,还借助网络学习平台,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QQ,微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提供学术性的非学术性的支持。

 

九.修业与毕业

本专业学习最低修年限为2.5年。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审核。由高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须通过国家统考,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教育部学信网注册永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