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某街道2019年4月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浏览次数:1266 日期:2020-01-13 14:36:57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根据岗位匹配性,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相关工作岗位。
一、招聘岗位职责与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辖区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
(3)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工作。
(4)负责对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
(5)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有一定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工资福利待遇:
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平均工资不低于5300元,提供员工食堂。
二、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参加完面试的人员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招聘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4、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交具备三甲资质医院的体检报告和户籍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经历证明。
5、拟聘人员报到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组织人事部。